音樂學院
教育理念與目標

本學院設立宗旨,培養演奏及創作人才,加強音樂理論分析與詮釋、增進人文基礎修養、加強相關表演藝術之訓練、保存台灣傳統音樂文化,實施跨界科技整合與國際交流。
1.強化學生音樂理論分析、詮釋及音樂學人文能力養成,奠定學生專業創作與演奏技術的紮實根基,培育各具特色音樂創作、演奏人才。
2.增進人文基礎培養、加強表演藝術相關之訓練。
3.培育音樂專業藝術關懷社會、服務社會認知。
4.強調國際化、專業化及多元化學習格局。
5.拓展學生國際性的宏觀視野、強調國際間之學術與藝術交流。
6.著重跨界的藝術整合與研究。
7.保存、傳承與發展臺灣傳統音樂。

學生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
  1. 主動探索及自我表達能力(基本素養)
  2. 人際關係、多元文化適應能力(基本素養)
  3. 國際接軌之宏觀視野(基本素養)
  4. 精闢清晰的口語表達及答辯能力(基本素養)
  5. 創新思維及獨立思考能力(基本素養)
  6. 音樂演奏(唱)表演技巧詮釋能力(核心能力)
  7. 音樂理論分析、理解及音樂學研究能力(核心能力)
  8. 音樂學文化素養養成能力(核心能力)
  9. 跨領域理解整合能力(核心能力)
  10. 溝通、協調及合作團隊能力(核心能力)
  11. 獨立分析建構邏輯思維的學術研究能力(核心能力)
  12. 國際化的專業內涵及競爭能力(核心能力)
學院所屬系所